炭黑企业不正当竞争 被罚5万元
-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1162
-
近日,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安徽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为案。
2023年6月8日,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徽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为案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任何形式的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从湖州某包装有限公司订购了450只与“MITSUBISHI”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的炭黑产品外观、名称、标识、制造商等信息一致的外包装袋,于2023年1月13日,将450包(10kg/包)标识有“MITSUBISHI”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等字样的炭黑产品销售给太原某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9日,将破损的450包(10kg/包)标识有“MITSUBISHI”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等字样的炭黑产品进行重新包装销售。
安徽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实施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违法行为,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