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81
近日,青岛福临轮胎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钟市监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近日向法院提起上诉。
这件事情的起因:2019年12月20日,市监管局作出钟市监处字《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福临公司生产的"奥特瑞普"乘用车轮胎的标签标识上标注"源自欧洲,驱动世界;PICC中国人保全球承保"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福临公司作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土生土长的福林轮胎:青岛福临轮胎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为山东青岛,是一家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等业务的企业。2018年11月,该公司通过金华市快准车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奥特瑞普"牌乘用车轮胎销往钟祥市馨如汽车用品销售中心。
也就是说,福林轮胎是一家货真价实的中国本土企业,同时,“PICC 中国人民保险” 标识未取得权利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许可。
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原告青岛福临轮胎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青岛福临轮胎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