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出台轮胎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
7月2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确定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000万吨。同时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
意见中同时指出,山东省将进一步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2019年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2020年压减655万吨,两年共压减1686万吨。2019年7月底前,分行业制订出台钢铁、地炼、电解铝、轮胎、化肥、氯碱等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
山东还将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整治淘汰产出效益低的企业,并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各市将根据压减任务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压煤工程,以工程化管理方式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为做好相关工作,省政府将成立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同时,严格督导奖惩,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进行奖励激励;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采取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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